滁州交巡警支队13人受贿被处分

02.03.2016  09:56
摘要 滁州市委日前公开通报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先期已查实的70人违纪问题的处理情况,其中滁州市交巡警支队有13人因收受贿赂受到处分。

  滁州市交巡警支队被通报的13人中包括一大队三中队原中队长王志兵,为他人谋利收受贿赂5.85万元;一大队五中队原中队长王杰收受贿赂5.6万元;二大队八中队原中队长任源收受贿赂5.44万元;高速公路四大队原副大队长马文东,在市交巡警二大队任职期间收受贿赂5.3万元;二大队六中队原中队长杨续宝收受贿赂5.44万元;一大队五中队中队长张文余收受贿赂1.78万元等,这13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开除党籍等处分,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来源: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作者: 苏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