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中院规范诉前委托鉴定管理工作

05.11.2015  06:09
 

  安徽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方便当事人提起诉讼,节约诉讼成本,提高办案效率,确保诉前鉴定工作科学规范、公正透明,促进各类纠纷有效化解,近日,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出台了《关于诉前委托鉴定管理暂行规定》,对诉前委托鉴定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

  该规定对诉前鉴定的定义、作用及原则进行了明确,界定诉前鉴定适用的案件类型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及其他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类型案件。

  规定对诉前鉴定的程序进行了规范,统一了相关文书要求,并对法院立案部门和司法鉴定管理部门之间的衔接与管理做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