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中院落实法官员额制改革措施
01.03.2017 22:03
本文来源: 法院
安徽法院网讯 2月28日上午,滁州中院副院长作为首批入额法官的一员,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赵某危险驾驶一案上诉案件,并当庭宣判撤销原判决,判处被告人拘役二个月,宣告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
滁州中院法官员额制和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推开后,将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一律编入合议庭承办案件,并对院庭长办案范围进行了明确的界定,要求院庭长作为一支专司疑难复杂案件的机动力量,充当“突击队”,带头办难案、骨头案。2016年,滁州中院院庭长收案385件,占全院新收案件总数的8.2%。结案385件,占全院结案总数的8.5%,有效增强了滁州中院的审判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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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2017 2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