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中院四举措确保“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实至名归

17.01.2015  05:50
 

  安徽法院网讯    近年来,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力开展文明创建工作,严格按照文明建设“六项标准”要求,紧紧围绕“五个坚持、五个增强”的创建工作思路,在巩固中提高、在深化中发展、在创新中前进,荣获第十届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完善机制建设,增强原动力。将创建工作视为领导工程,做到“三亲自”、“四纳入”,即一把手院长亲自审定工作计划,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参与重大活动;将创建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法院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法院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创建工作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设立常态化创建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完善《文明司法行为规范》和《文明创建考核实施细则》等制度,建立日督察、月通报机制,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强化道德建设,增强感召力。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积极推进道德讲堂建设;常态化开展学雷锋志愿活动、“讲文明、树新风”活动、青年文化月活动等,深化法院文化建设;大力建设“节约型机关”,荣获省、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开展“不剩饭、不剩菜”文明餐桌行动,倡导健康、科学、文明、低碳、节约生活方式和情操,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在文明创建中自我要求、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提升队伍素质,增强创新力。出台《进一步做好新时期法院思想政治建设工作意见》,召开全市法院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凝聚思想共识;依托“法官大讲堂”、“春秋两训”和中心组等学习平台,强化理论武装。注重提升队伍司法能力建设,积极实施“队伍活力工程”,提升广大干警公正高效司法能力和文明创建的创新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确保创建工作环境净化,主体优化。

  围绕创建目标,增强执行力。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先后组织志愿者开展义务劳动、植树造林和交通文明劝导活动等30余场次;发动干警义务捐款8万余元。结对帮扶特困户、特困老党员和特困军属户40余户,帮扶留守儿童20名,帮扶资助资金6万余元。积极支持安徽省道德基金建设,全院干警中共募捐8000余元。积极参与滁州“六城联创”工作,开展“绿色滁州行动”和“门前三包”。同时以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各界人士参加座谈会、走访基层群众、开展明察暗访审务督查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了解掌握他们对创建工作的认可度,提升干警对创建工作的认知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