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中院“四个拓宽”强化监督联络工作

30.07.2016  02:05
 

  安徽法院网讯    滁州中院坚持把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作为做好法院工作的重要保证,把加强代表委员沟通联络作为推进司法公开的重要途径,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着力“四个拓宽”,实现监督联络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有力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

  一是拓宽联络主体。成立监督联络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院领导挂帅,做到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亲自协调。按照“定向联络、分级负责、密切配合”的原则,将结对联络工作从全国、省级层面推广到市、县层级。制定《滁州市法院关于调整与在滁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定向结对联络工作安排》、《滁州市法院开展与市人大代表定向结对联络工作方案》,切实将自觉接受监督落到实处。

  二是拓宽联络平台。除采用电话联络、寄送信息简报、赠阅报刊、自编图书、邀请视察、调研座谈等多种形式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联系外,积极利用新媒体增强联络工作的及时性、便捷性和互动性。全年全市两级法院对5名全国人大代表和40名省人大代表全部上门走访至少1次。滁州中院在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开设“监督联络”专栏发布动态信息,在法院网站开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活动”栏目,让代表、委员更全面及时地了解法院工作亮点、重大工作部署和工作开展情况。南谯区法院创新建立了“人大代表专属邮箱”,首批面向全区160名人大代表设立。

  三是拓宽联络内涵。制定《2016年监督联络工作要点》,分解细化任务,压紧压实责任。印制制式联络表,规范联络要求,明确四项联络内容,即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政协报告法院工作、队伍建设情况;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旁听重大案件和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落实人大代表向法院反馈的人民群众对案件审理、队伍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等。

  四是拓宽联络领域。完善“五员”制度,选任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担任人民陪审员、特邀监督员、案件评查员、特约咨询员、廉政监察员,确保法院始终置于代表、委员的监督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