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中院“四个坚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安徽法院网讯 滁州中院认真学习贯彻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切实发挥审判机关在社会治理和调节关系中的作用,以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正,全面推进平安滁州、法治滁州建设。
一是继续坚持惩恶扬善,维护公共安全。强化风险意识,发挥司法裁判规范、指导、评价、惩戒的重要作用,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分子,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规范减刑假释适用,从严把握“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案件的实体和程序标准,坚决杜绝社会反映强烈的“有权人、有钱人”被判刑后减刑快、假释及监外执行比例高、实际服刑时间短等问题。贯彻落实与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公诉案件刑事和解工作的规定》,加大对民间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中的矛盾化解力度,促进社会和谐。认真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通过公众开放日、送法进校园、旁听庭审、模拟庭审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法制教育的效果。
二是继续坚持价值导向,引导公序良俗。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妥善审理合同纠纷、抚养赡养等涉及社会诚信、伦理道德的民商事案件,以司法手段弘扬社会正气。推动建立“守信者赢,失信者亏”的社会评价体系,充分运用“总对总”执行信息查控系统,整合执行资源,提高执行效率。加大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威慑力度,不断创新发布失信信息的方式,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深入推进涉诉信访改革,强化信访隐患评估和沟通联系工作,规范涉诉信访终结与退出,避免与地方稳控脱节。用心、用力、用情化解信访积案,引导群众以合法的方式维护权益,依法处理缠访闹访等违法行为。
三是继续坚持创新手段,化解社会矛盾。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参与、法院推动,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已经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1+15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配套制度的基础上,着手搭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平台,强化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有机衔接,为当事人提供多元的纠纷解决渠道。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庭诉讼服务站建设,推广“五就地”、“五不传”等诉讼服务经验,切实方便群众诉讼。继续发挥全市123个法官工作室作用,不断延伸司法触角,将矛盾化解在源头,消灭在萌芽。
四是继续坚持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监督。以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为载体,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深入开展“双千三百”工程,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法院开放日等多种方式,广泛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特约监督员以及社会各界群众走进法院,监督法院工作,力争年底前邀请所有在滁人大代表至少参加一次法院活动。充分发挥“两微一网”联动作用,实现庭审微博直播常态化,形成现场与远程、网上与网下、实体与网络相结合的司法公开新模式,畅通法院与社会、与群众之间的互通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