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中院创新纪检监督模式 全面落实两个责任

25.03.2015  12:28
 

  安徽法院网讯        滁州中院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核心,以监督检查为抓手,以审务督察为重点,不断创新监督模式,持续加大监督力度,促进法院党风廉政建设。3月18日,该院在全省法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做交流发言。

  通过“三个延伸”强化监督。向审判和执行工作第一线延伸,对法官作风进行网络视频督察,重点督察仪容仪表、言行举止、庭审秩序和庭审纪律等;严格执行《执行人员外出办案廉政作风跟踪卡》制度,出差前领取《跟踪卡》,出差后填写,经申请执行人或代理律师签字后交监察室备案;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拍照或录像取证,督察结果每月通报一次,2014年,共实施网络视频督察317次,通报存在作风问题法官3人次。向法院窗口部门延伸,重点督察立案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室、案件调解室和司法鉴定处等窗口部门司法作风,督察着装是否统一、人员是否在岗、服务是否到位,是否存在“”、“”、“”、“”等行为。向基层法院和基层法庭延伸,重点督察基层法院的庭审作风、安保措施、警车使用与管理、基层法庭人员在位等情况,督察后及时下发督察通报,督促整改。

  通过“四个结合”推动监督。每日督察与突击督察相结合,坚持实行由一名院领导带班、一名部门负责人带队和一名干警参加的每日督察制度,将审判纪律、司法作风、制度落实、安保措施、办公秩序和庭审秩序等内容作为督察重点,并不定期开展突击督查,增强干警遵守制度与纪律的自觉性,2014年,有3名干警被督察通报,对1名干警诫勉谈话。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在加强明查的同时,组织督察小组对各基层法院、基层法庭人员在位情况、警车使用情况、窗口部门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暗访,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审务督察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对节假日归来后的工作秩序,全市法院“法官大讲堂”、“春、秋季培训班”参训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与督察,并及时向各基层法院下发督察通报。督察通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将督察通报的情况计入年终考核中,直接影响到个人、庭室及各基层法院的考核结果。

  通过“纵横联动”拓展监督。针对基层法院纪检监察人员配备少,日常督察难以坚持等现状,适时开展两级法院“背靠背”暗访督察活动。每月指定1—2个基层法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包括该院在内的其他法院进行督察,实施督察的基层法院完成督察任务后,按时上报督察报告及证据材料,由该院统一向全市法院发出督察通报,建立健全了由该院统一组织、分片实施,各基层法院“背靠背”互查,该院重点抽查的常态化督察形式。2014年,共组织各基层法院“背靠背”督察11次,较好地解决了基层法院监察人员偏少问题、本院督察碍于情面和上级法院多次对下级法院督察后人员熟悉而达不到暗访效果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