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中院严防刑事冤假错案

12.09.2014  19:02
 

  安徽法院网讯  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为防止发生冤假错案,真正实现司法公平正义,一直以来高度重视防范刑事冤假错案,注重源头预防,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等证据制度。今年1-8月份,该市法院刑事收案1758件,结案1458件,无一错案。

  一是在制度规范上下功夫。制定《滁州中院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及责任追究办法》,通过制度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坚守法律公平公正底限。去年以来,该院对指控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依照法律不构成犯罪的2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进一步规范司法裁量权,制定《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实施细则》,依法对447名罪犯予以减刑、假释。

  二是在司法公开上下功夫。开展“刑事百案庭审观摩活动”,邀请该院审委会委员,各基层法院、兄弟法院刑庭庭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通过庭审观摩,庭后评审会点评,查缺补漏,增强了刑事法官注重庭审功能、提高庭审能力的责任意识和紧迫感,转变了刑事审判理念,提高了刑事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和审判质效。

  三是在司法监督上下功夫,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将人民陪审员的陪审案件数量定为硬任务,充分发挥陪审员来于群众,密切联系群众,参与、宣传和监督法院工作的特点,发挥他们作为“审判员”、“调解员”、“联络员”、“监督员”的作用,提高司法的透明度,提高调解率,增强司法的人民性。比照全市法院法官人数,出台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要求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要从原有的202人增加至435人,今年9月底前,该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倍增工作将全面完成。

  四是在理论研究上下功夫。通过召开类案研讨会、刑事审判座谈会,发回重审改判案件评析会等形式,对刑事审判工作中的疑难、复杂的个案及阶段性共性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加强案件质量评查,统一全市法院刑事裁判标准,提高全市法院刑事裁判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