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湿地保护与利用良性循环协调发展

29.05.2015  10:57
   中国绿色时报5月28日报道(记者 尚文博  通讯员  王福田)  5月25日,2015黑龙江湿地论坛暨夏季生态旅游产品推介活动启动。国家林业局副局长陈凤学出席并致辞。他表示,推动湿地生态旅游应当将生态文明战略目标放在首要位置,在保护的前提下利用,在利用的过程中保护,实现湿地保护与利用的良性循环、协调发展。
  黑龙江省省长陆昊进行主题推介,副省长孙尧主持活动开幕式。
  陈凤学说,湿地的消长是生态文明的标志,也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标志。我国现有湿地5360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5.58%,是湿地大国又是人均小国,湿地的重要性、珍稀性显而易见。目前,全国已建立46处国际重要湿地、570多个湿地自然保护区和900多个湿地公园,共有2324万公顷湿地得到保护,湿地保护率由10年前的30.49%提高到43.51%。
  陈凤学表示,黑龙江是我国湿地资源大省之一,湿地类型丰富独特,分布着三江平原等许多在国际、国内都有重要影响的湿地。近年来,黑龙江省湿地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湿地立法、湿地保护体系建设、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退耕还湿试点等多项工作都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生态文明建设正在向深度广度大力推进,对湿地的功能作用也提出了新要求。为扎实推动东北老工业基地转型升级和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绿色发展、低碳发展,这次活动的举办恰逢其时。
  陈凤学指出,湿地景观独特,旅游开发潜力巨大。各地推动湿地生态旅游,应当将党中央确定的生态文明战略目标放在首要位置。中央12号文件确定到2020年全国湿地面积不低于8亿亩,各地也要规划本地区湿地总量指标,并严守据此划定的生态红线。要在科学评估湿地生态系统的承受能力和生态旅游的管理能力的前提下,适度有序地开展湿地生态旅游。湿地作为重要的生态系统、生态安全的重要支撑,大家都负有保护的责任和义务。在依法规范公民行为的同时,还要在精神文化层面塑造游客的生态保护意识。要在开展生态旅游发挥游憩休闲功能的同时,将宣传教育功能贯穿始终。要探索建立湿地资源产权管理制度、湿地用途管制制度、湿地保护目标考核制度、领导干部生态环境责任审计制度、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将湿地保护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让旅游开发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国家旅游局和国家林业局相关负责同志,以及全国知名湿地、旅游等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共300多人参加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