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滨湖、经开区各有一个“方兴社区” 众多市民跑错门

15.10.2015  09:06

  “一个城市相邻的两个区,居然都有一个社区叫方兴社区,你说怪不怪?”家住滨湖的陈先生日前向记者爆料称,他打的到包河区“方兴社区”办事情,“哪里知道,司机把我拉到了经开区的‘方兴社区’,事没办成,还花了一笔冤枉钱。”

  被绕晕的不只陈先生一个人。近日,多位市民反映,5月23日,包河区方兴社区挂牌成立后,由于和经开区的方兴居委会名称相似,很多去办事的人都走错了门。

   跑错门的市民还挺多

  如果你想乘公交去包河区的方兴社区去办事,可能会登录合肥公交集团网站查看怎么坐车去那儿,当你输入“方兴社区”找公交线路后,唯一显示的线路只有150路公交。但如果你坐这趟车去,那就真的错了——因为150路公交只会把你拉到经开区的“方兴社区”,当工作人员问明你的来意后,只会遗憾地告诉你,合肥目前有两个方兴社区,你要找的那个“方兴社区”在滨湖。

  于是,从经开区的方兴社区出门,你还要转乘26路公交,花上40多分钟时间,来到了位于万泉河路与庐州大道交口东南角的滨湖创业大厦,你真正要找的包河区“方兴社区”就位于其中。这么前后一折腾,两个多小时的时间就从你的脚下溜走了。

  以上内容并非只是推测,的确是记者模拟对合肥不太了解的普通市民实地体验过的。而当记者走进包河区“方兴社区”时,恰好碰上一名垂头丧气的青年,他告诉记者:“我在经开区租房子住,要到方兴社区办点事,结果好不容易来到这个方兴社区,人家说我要到经开区的方兴社区。”

  在包河区“方兴社区”,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期,跑错路的人不在少数。为防止对方再跑错路,工作人员还会把经开区方兴社区的电话给对方。

   两部门都说归对方管

  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四条明确规定“全国范围内的县、市以上名称,一个县、市内的乡、镇名称,一个城镇内的街道名称,一个乡内的村庄名称,不应重名,并避免同音。”

  记者就这一情况询问了合肥市民政局地名办,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近期已经接到了很多这样的投诉,“你说的我们都知道,经开区的是方兴居委会,滨湖的是方兴社区。但要说先来后到的话,经开区的要早一点, 2006年就有了,滨湖的方兴社区是今年才批的,而且也不是我们批的,是市编办批的,你要问的话也只能去找市编办。”

  记者随后又拨打了合肥市编办的电话,但一名工作人员却答复称,“这个你不应该问编办,应该问民政局,滨湖的方兴社区确实是我们批的,但 ‘方兴社区’这个名字是地名办批的,他们同意使用这个名字我们才能建这个社区,所以这应该是地名办的问题。”

   两社区支招区分地名

  “他们这样互推责任,根本没法解决事情啊。”同样对此问题进行过咨询的陈先生说。而在记者采访中,包河区方兴社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很多跑错路的,他们只能从行政级别上,让市民们区分两个方兴社区, “经开区的‘方兴社区’实际上是方兴居委会,是锦绣社区的下属单位;包河区的方兴社区和锦绣社区同属于街道级别。”

  “居民在哪个区,就到哪个区的社居委办事。”经开区方兴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说出了一个区别方法——包河区的居民,就不应该到经开区的社居委办事,这或许是区分两个社区的最好办法。

  “我们也知道要到属地社区办事,可好多人都不知道社区会重名,哪里会了解这么细啊。”陈先生无奈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