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森林资源流转条例》12月1日起施行

05.12.2014  20:37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12月5日讯     12月1日,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湖北省森林资源流转条例》正式施行。条例科学界定了森林资源流转范围,规范了森林资源流转程序及期限,规范了森林资源流转合同及权利义务关系,强化了森林资源流转监督管理与服务,对森林资源流转过程中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规定了严厉的法律责任。
      《条例》的施行,对深化湖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促进森林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规范森林资源流转行为,保护流转双方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谐,推进绿满荆楚行动、建设生态湖北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湖北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