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期间合肥将严查烟花爆竹 最高罚500元

22.03.2016  15:08

清明节临近,烟花爆竹即将进入销售、燃放旺季。3月21日,记者从合肥市安监局了解到,为防止燃放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安监部门将在清明节期间开展暗访督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

记者了解到,除春节10天外,今年合肥市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瑶海区、庐阳区(三十岗乡除外)、蜀山区(小庙镇除外)、包河区、新站综合实验区(三十头社区除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刘镇除外)、高新技术开发区行政区域内为烟花爆竹限放区域。清明节期间,在禁燃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将被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为了清明祭奠活动安全、有序、文明、和谐进行,合肥市安监部门将对烟花爆竹进行明察暗访。安监部门将严格控制人口密集区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数量,加强农村集市、城乡接合部烟花爆竹销售点的监管,防止出现集中、连片经营烟花爆竹现象。监督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对购进的产品严格把关,不得采购非法、伪劣产品,严格流向登记制度,对有违规经营行为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

在清明节期间,合肥市安监局将组织人员按照“四不两直”方式进行暗访督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各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在清明节期间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坚决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对无证销售,要坚决予以取缔,并没收其烟花爆竹,对销售单位和零售网点采购、销售非法、伪劣、超规格烟花爆竹行为的,将严厉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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