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期间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平稳

07.04.2016  10:59
        4月5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清明节期间,全省公安交警部门针对扫墓、祭祀活动及短途出游出行量大和出行集中的特点,大力开展高速公路、重点墓地、景区的维护疏导,保证全省各重点地区、交通枢纽、旅游景区交通秩序良好,在勤务安排上采取超常动作,节日期间,全省交通民警2/3以上在路面执勤,确保了清明节期间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据统计,清明节期间(4月2日至4日),全省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76万起,其中超速行驶1992起,客车超员666起,涉牌涉证2139起,疲劳驾驶443起,无证驾驶548起,酒后驾驶81起,违法停车858起,占用应急车道行驶124起,行政拘留10人。
  清明节期间,省交警总队派出由总队领导和高速支队领导带队的3个检查组,分赴重点路段进行实地督导。各地以高速公路,交通流量大、秩序混乱、事故多发的国省道干线及县乡道路,通往墓区、景区的道路,违法多发、秩序混乱的城市道路为重点路段,重点检查客运班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货车、农村面包车、电动三轮车,严查严处超速、超载、酒驾、毒驾、占用应急车道、无牌无证,电动三轮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充分依托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加强视频巡逻管控,全面启用已建成的交警执法站,省际交警执法站坚持24小时勤务制度。各支队、县(市)、区大队均组建了执法小分队,在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开展流动巡逻、机动执勤。对于秩序混乱、违法突出、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还通过异地用警、交叉执法、领导驻点、检查督导等形式开展重点治理。(赵纪彬   佟泽波   记者李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