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男子网聊结识滁州13岁女孩 与其发生性关系被判强奸
12.05.2015 17:28
本文来源: News.Hefei.Cc
85后男子通过QQ聊天结识了13岁女中学生,在相识4天后便不远千里从深圳奔赴安徽滁州与其相会,在明知其不满14周岁的情况下,仍与其发生性关系。近日,滁州市南谯区法院审理了该起强奸案,依法判处男子焦某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
2014年,在深圳务工的河南籍男子焦某,通过QQ与滁州全椒县的一名女孩谈起了“恋爱”,并于2015年除夕夜,不远千里从深圳赶到了滁州。熟料自己的行为非但没有感动“女友”,反而招来一顿打,心灰意冷的焦某便在原先认识“女友”的QQ群里诉苦。
这时,另一名初中女生小美(化名)见状,便与其聊天并安慰焦某,在频繁的网上聊天后,焦某知晓小美未满14周岁,但仍坚持要求小美做其女朋友,并在大年初四两人相约见了面。见面这一天,两人在小美学校附近的旅社发生了第一次性关系。同年3月3日,以为找到了真爱的焦某,再次不远千里从深圳赶来滁州,陪小美过元宵节,并在滁州某酒店内多次与小美发生了性关系。
焦某多次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法院认为,虽然该幼女系自愿,但其行为仍构成强奸罪,依法应从重惩处并做出上述判决。(王中杰 姜华 记者 胡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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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2015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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