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探索区域合作扶贫

29.04.2016  04:59
          在全国脱贫攻坚的大局下,发达地区应发挥资金、产业、市场等优势,加大对贫困地区的帮扶力度,注重把带动贫困地区的发展纳入发展规划,在联动发展中实现贫困地区长远发展。深圳与汕尾的帮扶合作,创新性地以飞地形式,设立深汕特别合作区,既带动了革命老区跨越式发展,也为深圳摆脱土地空间约束探索了新的发展之路。
  依靠产业发展、项目带动,才能让欠发达地区稳定脱贫,不重新返贫。但这些地区往往基础设施薄弱,资源匮乏,难以吸引高效优质产业项目。于是,就产生了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合作的“飞地扶贫”模式。“飞地扶贫”就是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在相对落后地区(飞入地)划出一定规模且边界明确的地域,委托发达地区(飞出地)实施开发管理,通过规划建设、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和税收分配等合作机制,实现欠发达地区跨越发展的一种新型经济模式。
  为了帮助相对落后的汕尾市加快发展,2011年2月,广东省委省政府正式批复成立深汕特别合作区,由深圳、汕尾两市合作共建,探索扶贫和区域合作新机制,推动汕尾发展。经过近5年的建设,合作区已开工项目90个,总投资额579.9亿元,完成投资117亿,2015年工业产值达到158个亿。
  在规划发展理念上,深汕特别合作区做到了创新。合作区不是简单作为一个贫困区来规划和建设,而是发挥汕尾当地资源优势,结合深圳产业的发展需求,作为一个产业新城来统筹规划建设,与深圳产业布局紧密衔接,明确“产业高地、生命绿洲、未来之城”的发展方向。
  在投入机制、管理机制上,合作区也做到了创新。政府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注重市场化运作。具体来说,由深圳出资14亿元,加上省竞争性扶持资金投入,成立合作区投控集团,资本金规模超过20亿元,投控集团积极探索采用PPP等模式,撬动社会资金投入,引进央企、省和市属国企、大型民营企业开展合作,共同参与合作区土地一级开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在利益分配上,合作区产生的地方级税收在扣除省按体制规定的获益部分外,由深圳市、汕尾市和合作区按比例分成。除此以外,一体化发展政策是区域合作和扶贫的重要机制,把合作区纳入到深圳发展全局来统筹,如产业布局方面,合作区并不发展低端产业,而是力求成为深圳产业链的一部分,立足于为深圳乃至珠三角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做配套。
  当前,区域经济发展存在一种现象:一方面,发达地区经济实力雄厚、产业体系完善,但土地等资源不足,制约了其进一步持续发展;另一方面,贫困地区经济较为落后、产业基础薄弱,但土地等资源充裕。通过建立两个地区的合作机制,可有效解决双方发展中存在的短板,促进双方共同发展。深汕特别合作区的实践探索,证明了区域合作是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共同发展的有效路径。
  真正帮助贫困地区摆脱贫困,唯有借助发达地区的产业优势,结合帮扶地区资源禀赋,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增强造血功能。比如,发达地区发挥市场优势,帮助贫困地区开发利用当地资源,推动旅游扶贫、特色产业扶贫等,建立资源深加工产业体系,促进当地经济加快发展。另外,要注重智力扶贫和就业帮扶相结合,切实帮助贫困地区人民走上脱贫致富之路。要想使贫困户彻底脱贫致富,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发达地区可通过加大教育支援和就业培训,让他们掌握更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技能。对有劳动能力、可以通过生产和务工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加大就业帮扶力度,扩大就业培训和就业对接服务,通过发展生产和务工实现稳定脱贫。
  总之,深圳通过“飞地扶贫”模式的探索,实现了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的双赢,值得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