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深化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
日前,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对全省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作出全面部署。我省将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在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属地管理体制、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机制等方面采取一系列举措,全面提升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
实施意见要求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减灾救灾委员会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发挥各级减灾救灾委成员单位和军队、武警在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应急保障、抢险救援、医疗防疫、恢复重建、社会动员等方面职能作用,发挥居民自治组织、家庭和个人互救互助的基础作用。将防灾减灾救灾纳入各级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提升基础设施抗灾能力,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创建综合减灾示范单位,增强社区防灾减灾能力。
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实施意见明确,全省将明确应对灾害事权划分,对达到省级救灾应急响应等级的自然灾害,省减灾救灾委员会发挥统筹指导作用,市、县(市、区)党委、政府在灾害应对中发挥主体作用,军队、武警部队与地方协调联动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省、市、县级政府要建立健全统一的防灾减灾救灾领导机构,明确具体办事机构,统筹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
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灾害预防和救助的机制更加完善。实施意见提出,落实税收优惠、人身保险、装备提供、业务培训、政府购买服务等支持措施,大力培育和孵化防灾减灾救灾领域各专业类型和服务特长的社会组织。完善应对灾害金融支持体系,探索建立大灾巨灾保险分担模式,健全农业和农房保险政策,完善各级财政补贴、农户自愿参加、保费合理分担的机制。
综合减灾能力将全面提升。我省将加快各种灾害地面监测站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预警发布制度和体系。建设涵盖多部门的自然灾害大数据和灾情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统一做好应急处置的信息发布,拓宽信息发布渠道,确保公众知情权。强化“省市县乡”四级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建设,提高基层减灾和应急救灾的装备保障水平,加强防灾减灾救灾科技研发,完善专家咨询制度,为防灾减灾救灾重大决策提供科技支撑。(记者 张伟 汪国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