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财政审计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审查预算约束性。新的预算法进一步强调了预算法定程序的规范性和预算执行的严肃性,预算及预算调整必须经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和批准,这是同级财政审计的法律依据和抓手,这种制度安排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部门的自由裁量权,有效增强预算的约束性和严肃性。在年度财政同级审计中,我们发现预算编制和执行随意性大,有的支出未经人大审批,预算编制行文粗糙,缺乏通俗的解释说明,弄的“外行的看不懂,内行的不明白”,人大审批也就容易流于形式。审计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关注预算:一是检查预算的编制是否完整和细化。新预算法规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政府是否建立完整的全口径预决算,是否按照政府收支分类来规范财政收支的编制,财政预算是否完整地包含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债务预算五个部分,是否将全部政府性收入纳入预算管理,是否有游离于预算之外的政府收支。重点关注行政收费收入、开发区和园区的财政收入是否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检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编制是否按规定细化到款和项级科目。检查地方政府预算是否存在预留待分配指标多,分配不够公平公正透明等问题。二是检查预算法定程序的规范性。是否存在未经法定程序擅自调整预算或无预算支出的情况,预算调整方案有无报人大审批、政府债务有无向当地人大报批等程序。三是检查政府收支的规范性。首先,关注地方政府有无违规向预算收入征收单位和部门下达收入指标,检查执收部门是否存在多征、减征、免征、缓征预算收入或者擅自制定收费项目,有无人为调节收入进度,有无截留、占用或者挪用预算收入、是否及时足额上缴国库等方面的问题。其次,关注预算支出的合法、真实性。新预算法第十三条规定“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相比修订前的内容,更加强化了预算执行的法定约束。审计应重点检查财政部门及有关单位在资金支出使用过程中预算和实际执行的差异,预算执行的实效。是否存在虚列支出、以拨代支,是否存在超范围支出或改变预算支出的用途,是否存在套骗取财政资金等问题。
二、审查专项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主要是为实现国家特定的宏观调控目标,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可以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办理特定事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是每年财政审计的重要内容,因此,县级财政审计重点关注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检查前期立项文件资料是否符合专项转移支付的立项条件。二是检查同级财政是否按照规定配套资金。三是检查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的拨付、使用、结存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于资金量大的重点项目应该延伸审计到项目实施单位,通过审查项目基础资料、专项资金支出的原始票据,结合现场查看,可以有效地查出项目的真实性问题,防止骗套取项目资金。同时,也应检查存量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处理问题,对于期内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有无作为结余资金管理。四是检查专项目标的实现情况。专项转移支付是有存在时限的,当其设立的目标基本实现后,财政资金就应该退出该领域,进而转移到其他更需要扶持的领域中去。
三、审查政府债务风险。结合预算法中债务相关内容的变化,审计应重点关注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检查举债程序合法性。债务有无列入预算接受人大监督。二是检查债务使用合规性。地方债务的投向范围应是投资领域,且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审计应关注债务资金的投向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挤占挪用现象。三是举借方式的规范性。新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资金,不得以其他方式举借债务,也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审计应据此规定关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违规融资和违规担保行为。
四、加快审计成果的转化,促进整改落实、健全制度。财政审计应以审计成果转化,提升审计效果为目的。结合实际情况,在体制机制层面揭示问题、深刻剖解成因和提出建议,促进健全制度,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财政审计特别是财政同级审,有些问题是年年审计,年年犯,一方面是我们审计整改督促不到位,另一方面确实是财政体制机制的问题,是普遍性的问题,所以,这需要我们广大审计人员要深入思考和调查研究,从宏观层面提出合理化建议,以促进制度的完善和合理。
五、提高计算机审计在财政审计工作中的运用。当前,通过数据集中和关联分析,实现预算执行审计向“总体分析、系统研究、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的数据化审计方式转变,在县级审计机关还存在很多瓶颈制约,首先,缺乏专业性的复合人才。一方面地方审计机关业务骨干年龄偏大,学习计算机知识较为困难;加之,传统意识难以转变,计算机审计意识淡漠,工作中没有计算机审计的习惯和氛围。另一方面,青年业务审计人员虽然掌握较快,但由于缺乏审计经验,难以实现与实务的对接。有些年轻审计人员经过计算机中级培训后,在工作中没有很好地运用,最终还是没有发挥作用。建议省厅采取“以审代训”的方式,通过省厅安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明确要求必须运用计算机审计,以提高地方审计机关实践操作能力。其次,计算机审计培训学习的机会很少。如果没有上级审计机关的引领,举办专业的计算机培训,地方审计机关是没有能力开展计算机审计的。省厅每年组织次数及人员很少的培训,名额有限,同时,地方审计人少事多,没有时间参加。建议上级审计机关继续开展计算机审计中级远程培训。另外,审计数据来源获取困难。随着计算机审计的深入,需获取被审计对象各方面的信息,结合审计目标运用计算机审计技术对各方面信息进行比较、分析,从而得出审计结果。由于数据来源于不同行业、不同部门,地方审计机关无法全面完整地调取相关审计数据,审计过程耗时耗力,影响了计算机审计的效果。比如,我们县财政部门预算的电子数据审计机关就一直只能查看,我们的审计人员没有能力获取,财政同级审一直还停留在审阅纸质账簿和凭证的传统审计阶段,不能运用计算机审计分析方法去开展财政同级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