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深化改革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

22.06.2017  15:41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实施意见》,深化社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激发医疗、养老、 教育 、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投资活力,更好满足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从扎实有效放宽行业准入、进一步扩大投融资渠道、认真落实土地税费政策、大力促进融合创新发展、加强监管优化服务等五方面,《实施意见》提出40条举措。在扎实有效放宽行业准入方面,明确提出落实国家制定的社会力量进入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具体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评估办法,鼓励新增服务和产品主要由社会力量提供;推动医疗、养老领域实施重点突破,解决好医师多点执业难、纳入医保协议管理难、养老机构融资难等问题;分别制定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机构设置的跨部门全流程综合审批实施细则等举措。

针对进一步扩大投融资渠道,《实施意见》明确要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指引,制定有利于相关产业发展的鼓励条款。积极支持相关领域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和资产证券化产品,探索发行股债结合型产品。引导社会资本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参与医疗机构、养老服务机构、教育机构、文化设施、体育设施建设运营,开展PPP项目示范,持续分批推出吸引社会资本的PPP项目清单,放开具备竞争条件的合作项目价格。

对于认真落实土地税费政策,《实施意见》提出将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农用地转用指标、新增用地指标分配要适当向上述领域倾斜,有序适度扩大用地供给等举措。针对大力促进融合创新发展,则明确提出各地根据资源条件和产业优势,科学规划建设社会领域相关产业创新发展试验区,在准入、人才、土地、金融等方面先行先试。积极鼓励各类投资投入社会领域相关产业,推动医疗和养老、 旅游 、体育健身,文化旅游和体育休闲等产业互相融合,促进全产业链发展。

安徽省出台40条实施意见 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徽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