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医改解好“三道题”

09.03.2016  11:40

 

    如何加快推进分级诊疗?——组建医联体、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分级诊疗是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综合医改的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特别强调“在70%左右的地市开展分级诊疗试点,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和农村流动”。

  “看病难”,一边是优质资源的三甲医院超负荷运营,另一边是基层医疗资源长期闲置。资源分布不平衡的现状该如何打破,分级诊疗该如何推动?全国人大代表许戈良指出,分级诊疗制度在一些地区试点以来,取得一定成效,但病患向大医院过度集中的问题未得到根本改观。在他看来,群众看病就找大医院的就医习惯,是长期形成的,要改变这种观念和行为方式,不可能一蹴而就。

  许戈良建议,要使分级诊疗制度发挥更大作用,首先要完善转诊机制,做到有序转诊。在县级医院医务力量相对薄弱的情况下,可由省级医院和县级医院联合建立转诊中心,省级医院派医务人员驻点,和县级医院共同确定需要转诊的病患,同时打通绿色通道,让转诊手续更加便捷。

  “加快组建医联体,是实现分级诊疗的有效途径。 ”全国人大代表赵皖平表示,安徽自2015年启动综合医改试点以来,积极探索通过采取城市医联体、城乡医联体、专科专病医联体等形式,打通不同级别公立医院之间的联系,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优化整合,促进医疗资源下沉基层,有效引导患者在基层首诊、康复治疗,让患者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基本在县域内解决。

  “当前,由于基层基础设施薄弱、人才瓶颈突出、服务水平不高,导致患者对基层缺乏信心,客观上加剧了大医院负担,制约了建立分级诊疗的进程。”全国政协委员穆可发认为,各级政府要对基层医疗卫生加大投入,在基础设施、必要设备、人员编制及其待遇等方面给予较多的支持。同时,注重发挥中医药资源这一我国独特卫生资源,大力推进中医馆建设,服务基层群众就医康复需求。

 

   如何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化解历史债务、完善运行体制

  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是医改的重点和难点,也是决定改革成效的关键环节。如何在改革中实现“患者就医负担不增加、医务人员收入不减少”这一目标,我省积极进行了探索和实践。

  全国人大代表、省发改委主任张韶春告诉记者,我省去年全面启动了城市公立医院改革,100家城市公立医院同步取消药品加成、同步执行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同步实施医疗机构药品联合带量采购。改革后,100家城市公立医院门急诊、住院次均药品费用同比分别下降5.9%、13.4%,门急诊、住院次均费用增速分别下降2.5个、3.3个百分点,医药费用较快增长的势头得到遏制,患者负担有所减轻。同时,医院收支结构不断优化,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收入比重增大,技术劳务收入(医疗收入扣除药品和耗材收入)同比增速提升1.9个百分点,医务人员收入不减反增,积极性得到保护和调动。

  “但由于历史原因,不少公立医院债务负担较重,制约医院改革发展。 ”许戈良说,以安徽为例,全省100家城市公立医院和144家县级医院总负债超过200亿元,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后,收入增长幅度下降,人员支出增长幅度上升。 “对于包括安徽在内的经济欠发达省份来说,财力相对薄弱,仅靠自身力量是不够的,建议国家出台公立医院债务化解政策,加大对综合医改试点省的投入。 ”

 

  “医生队伍处于医改的第一线,要通过完善机制调动他们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全国政协医卫界委员刘荣玉表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这对广大医务人员来说是好消息。要通过完善人事薪酬制度和现代管理制度,保护和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使优秀医疗人才能留得住、干得好,更好为广大患者服务。

 

  如何完善基本医疗保障?——统筹城乡、提高经办效率和质量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缓解了群众“看病贵”难题,但对于因病致贫的家庭,医药费用负担仍然过于沉重。来自基层的全国人大代表胡大明告诉记者,仅靠医保报销和临时性的慰问金,不能真正解决罹患大病的困难群众面临的压力。“应当进一步完善重特大疾病救助制度,针对因病致贫人群出台更多特别扶持政策,加大救助资金投入,让他们不再因治病而发愁。”胡大明说。

  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的落实。刘荣玉表示,目前的医保体系中由于医保费用的分担机制等因素使得医保支付制度呈现出地方性的特点,造成医疗资源东西分布不均衡、城乡分布不均衡和层级分布不均衡。通过落实统一医保支付制度及推进全国大病保险全覆盖,一方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破解这种“不均衡”,另一方面通过大病保险的全覆盖可以减少中西部地区群众因病返贫。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对安徽深化医保改革有着重要指导意义。全国人大代表、省发改委主任张韶春表示,今年我省将加快推进医保经办体制改革,在25个试点地区开展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基本医保试点,发挥商业保险机构在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药费方面的作用,不断提高医保经办效率和质量。

责编:胡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