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党委印发实施意见 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
日前,安徽大学党委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要求全校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
《意见》指出,要深刻认识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高校肩负着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重要职责,把大学生培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本质要求,是党和国家赋予高校的历史使命,是高校党组织必须承担的政治任务。履行好这一历史使命,落实好这一政治任务,解决好当前学校改革发展面临的新问题,必须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学校工作的领导,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使党的各级组织更加坚强、更有力量,使党员队伍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为学校国际知名国内一流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坚强保证,实现理想信念更加坚定、组织建设全面加强、作风建设持续改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制度体系更加完善的总体目标。
《意见》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和全面落实好干部标准,建立健全有高校特色的领导人员管理机制,加强和改进党管人才工作,牢固树立抓基层鲜明导向,从严加强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营造干事创业、敢于担当的浓厚氛围,建立健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从严加强党员领导人员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两个责任”,深化纪检监察工作机制改革,持续深化党的制度建设。
《意见》强调,在保障措施方面,要全面落实和强化主体责任,按照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的要求,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情况报告和检查制度。要严格实行考核问责,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完善问责制度,以问责常态化促进履职到位。(特约通讯员:李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