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男子缓刑期间酒驾超速 罚款2000元记24分
02.12.2017 09:58
本文来源: 安徽新闻网
安徽新闻网(www.ahnews.org)讯:缓刑期间的刘某中午在淮南市田家庵区喝了酒,自认为没有多大问题,便驾车返回五十公里外的家中,没想到途中因超速行驶被交警查获。
11月30日下午,八公山大队孔集中队中队长胡阳带领民警陈猛及辅警在孔集执法服务站开展移动测速,15时08分,一辆牌号为皖D7E9**的橙色小型轿车以90公里/小时的车速通过测速点,该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该车超速达到了50%,民警随即将其拦停检查。当驾驶人刘某摇下车窗后,民警闻到车内有一股酒气,立刻意识到刘某存在酒驾嫌疑,随即将其带回大队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7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核查,刘某持有B2驾驶证,曾因寻衅滋事被判8个月,缓期执行,目前还在缓刑期内。
据刘某交代,中午他与朋友在田家庵区“大润发”超市附近吃饭,饭间喝了一杯白酒,过了两三个小时后,刘某自认为没事,就开车返回五十公里外的家中,没想到半途因超速行驶被交警查获。
刘某缓刑期间还不知悔改,因超速50%以上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2000元、记24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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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2017 0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