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潘集原区委书记司机“牵线”受贿20万 与领导平分

31.07.2015  10:04

新安晚报 安徽网讯 7月27日,省检察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日前省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逮捕了宿州市委原常委、组织部长蒋昌盛(副厅级),而4天后的7月31日,他在淮南任职时的司机陈某,因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在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受审。

与领导平分受贿钱

起诉书指控,2010年上半年,淮南市绿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苏某为能够承建淮南市潘集区平圩经济开发区生态大道、创业大道亮化工程,找到时任该区区委书记蒋昌盛(另案处理)的专职司机陈某,让其找蒋昌盛帮忙,并送给陈某20万元现金。后在蒋昌盛的协调下,苏某顺利承建了该工程。为了感谢蒋昌盛的帮助,陈某从苏某所送的20万元中拿出10万元送给蒋昌盛,剩余10万元被其占为己有。

2011年下半年,苏某为了能够承建淮潘公路路灯和绿化工程,再次找到陈某,让其找蒋昌盛帮忙,并送给陈某50万元现金。因该工程由淮南市政府具体负责,潘集区只负责该路段路灯基础工程,后在蒋昌盛的协调下,苏某顺利承建了该路段路灯基础工程。为了感谢蒋昌盛的帮助,陈某从苏某送的50万元中拿出10万元转入蒋昌盛的工商银行账户,自己留下10万元,剩余30万元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退给了苏某。

检察机关认为,陈某利用其与国家工作人员蒋昌盛较为密切的关系,通过蒋昌盛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苏某谋取不正当利益,两次共计非法收受其20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应当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为蒋昌盛开车五年

一名熟悉陈某的淮南当地人告诉记者,陈某出生于1972年。他先在潘集区人武部开车,1997年调到潘集区区委办公室当驾驶员,2008年,蒋昌盛调到潘集区任区委书记后,他成了蒋昌盛的专职驾驶员。2011年8月,蒋昌盛任淮南市委常委、潘集区委书记,他仍跟着蒋昌盛开车,直到2013年11月,蒋昌盛调到宿州市任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他一直都是蒋昌盛的专职驾驶员,共为蒋昌盛开了5年多的车。

今年3月16日,陈某因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3月30日,检察机关决定对其逮捕,而就在同一天,安徽省纪委也发布消息:宿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蒋昌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陈某给人感觉很傲,不把有些领导放在眼里。”一名在潘集区工作过的人告诉记者,有一次一位领导看到他闲着,就想让他开车送一下人,但被他拒绝了。“ 他特别爱惜车,经常看到他在擦车,把领导的车擦得很干净。”潘集区一家企业老总说,与陈某虽然没有交往,但却经常见他与一些熟人主动打招呼,很会搞关系。 秦越本报记者

□相关新闻

蒋昌盛涉贿被逮捕

今年3月30日,安徽省纪委发布消息:宿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蒋昌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6月29日,蒋昌盛因涉嫌受贿犯罪被立案侦查。7月27日,省检察院对外宣布称,日前已决定以涉嫌受贿罪逮捕宿州市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蒋昌盛。

初步查明,蒋昌盛在担任淮南市凤台县委副书记、毛集实验区工委书记、潘集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淮南市委常委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索取贿赂,数额巨大。

□法规链接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