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6位市政府领导走进法院
安徽法院网讯 5月19日,淮南市市长王宏和5位副市长及市政府秘书长一起来到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如何更好地学习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推进依法行政进行座谈交流。
淮南中院院长宋长士向王宏一行介绍了2014年以来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2014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33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490件,审(执)结669件,办结的案件审判质效不断提高,淮南中院自2011年以来无一件被改判发回的案件,案件申诉率逐年降低,平均审理周期大幅缩短,当庭裁判率和案件调撤率不断攀升。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积极转变理念,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创新工作方法,推行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和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裁执分离”模式,不断优化行政诉讼司法环境。2014年,淮南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报告,并给予高度评价。但在行政案件的审理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低,2014年,仅委托律师出庭而无本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的行政案件占开庭审理案件总数的47.7%。有些单位的领导很少过问案件的审理,不利于行政争议的化解。涉土地类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不准予执行率高,主要是因执行依据不足,程序不合法而不准予强制执行。
淮南中院相关负责人还分析了《行政诉讼法》修订后对政府依法行政的影响,并从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健全行政诉讼中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健全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等方面提出建议。
5位副市长分别结合各自工作范围谈了感受,普遍认为学习《行政诉讼法》十分必要,并建议针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开展一次专门培训,请法院详细解读《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和应诉能力,促进行政机关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王宏对近年来淮南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妥善化解行政争议,服务保障淮南转型发展给予高度评价。她表示,司法监督是保障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施行后,行政机关要认真学习《行政诉讼法》,健全政府依法决策机制,自觉规范行政行为,把依法行政落实到每个行政作为过程中。希望全市法院进一步强化对政府依法行政的支持、监督和指导,推动全市行政审判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