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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稿
淮南市提高四项社会救助标准
17.05.2016 17:34
本文来源:
安徽省民政厅
在城市低保方面,将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至500元、低保对象保障面增加0.5%,全市新增资金3355万元。在农村低保方面,将年人均保障标准由2400元提高至3180元,全市新增资金7337万元。在农村五保供养方面,将年人均标准由2520元提高至3600元,超过省里确定的2050元标准,市提标1550元,全市新增资金864万元。在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方面,将分散居住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月人均600元提高至700元,全市新增资金156万元。
上报单位:淮南市民政局
信息作者:胡小倩
本文来源:
安徽省民政厅
17.05.2016 1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