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强化农村自办宴席监管工作

10.07.2015  11:12

日前,淮南市食安委下发通知,对农村自办宴席监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建立和实施农村自办宴席申报备案制度。农村家庭在非经营性场所举办各类宴席活动,且就餐人数在50人以上,应当进行备案。备案采取自办宴席承办者主动申报和信息员上门收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农村自办宴席主办者,在举办宴席前应将菜肴清单、举办地点、参加人数等内容提前向村(居)委会报告,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安全信息员及时收集相关情况,填写《农村自办宴席申报表》,到当地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备案。 

二是建立农村自办宴席厨师持证上岗制度。从事农村自办宴席的厨师,必须取得健康证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并主动向所在地乡镇进行备案,定期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三是建立农村自办宴席用食品及原料检查制度。对于申报备案举办农村自办宴席的群众,要求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对其进行食品安全检查指导,把好关口,严禁其采购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要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群众掌握必要的鉴别方法、控制操作规程等。严禁野生菌、药膳等不安全食品上桌。 

四是落实加工场所和用具清洁消毒制度。督促举办者做好农村自办宴席场所卫生清洁工作,做好刀、砧板、桶、筐、抹布、锅碗瓢盆等用具的消毒工作,加工用容器与工具做到生熟分开,原料与成品,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厨房要有防蝇、防鼠、防尘和冷藏冷冻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