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五落实”保障粮食安全

08.01.2016  16:51

一是落实安全责任。该市政府出台《关于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明确市长对全市粮食安全负总责,市、县(区)政府承担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市直相关部门履行粮食安全职责,建立健全保障粮食安全市长、县(区)长责任体系,提升粮食生产、储备、流通能力。二是落实粮油储备。落实市县级粮油储备5.64万吨,确保储备粮油结构合理、数量真实、质量良好、调用高效,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地方储备粮油任务,夯实粮食安全物质基础。三是落实惠农政策。落实农业补贴政策和财政对主要粮食作物保险的保费补贴,扶持粮食生产。及时启动粮食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满足农民售粮愿望,保护农民利益。出台《淮南市辖区粮食收购工作方案》,在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或临时储备收购)未启动时,政府指定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开展粮食收购。 四是落实保障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加快粮食生产科技应用,培育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实施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程,全市重建、维修35.65万吨仓容,提升粮食收储能力。加强粮食生产指导、重大技术推广、环境监测治理、统计信息服务、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质量安全监管、农业投入品监管等方面工作力量。五是落实考核制度。制定考核办法,并将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情况纳入市政府对县区政府目标管理考核指标。2015年,完成粮食收购量17.1万吨(其中:小麦12.4万吨、稻谷4.7万吨),占省下达该市粮食收购任务的114%。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经济效益稳步提升,全年实现盈利651万元,同比增盈7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