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采购设备谋私利 原淮南120中心主任因受贿获刑十年

12.08.2015  13:08

  8月10日,淮南大通区法院对原淮南市120急救指挥中心主任张传鹏受贿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张传鹏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4年,被告人张传鹏在担任淮南市120急救指挥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采购救护车辆和医疗设备过程中,多次非法收受他人共计24万元现金,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该院认为:被告人张传鹏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24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应依法惩处,遂作出以上判决。被告人张传鹏不服判决,表示要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