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中院:院庭长办案常态化
18.01.2017 20:01
本文来源: 法院
安徽法院网讯 1月11日,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系统向该院副院长陶春雨分发了一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这是淮南中院在实施人员分类管理后,落实院庭长制度的第一件由纳入法官员额的副院长承办的案件。随后,立案系统分别向院长、副院长、庭长分别分发了由他们承办的10余件案件,标志着院庭长办案成为常态。
2016年,淮南中院院庭长承办案件170件,院庭长参加合议庭案件533件。实施人员分类管理后,纳入法官员额管理的院庭长分别编入了各个审判团队,庭长按照本审判团队法官办案数的70%承办案件,副院长按照本审判团队的庭长办案数的35%承办案件,由立案系统按照立案顺序,轮替分案。对院庭长年均办案数做出具体细化要求,提出了“硬任务”,下达了“硬指标”,使得院庭长办案走上制度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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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1.2017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