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中副省长赴淮北芜湖检查验收“六五”普法工作
8月18日至19日,省政府副省长李建中在省司法厅副厅长张国安、省财政厅副厅长孟照红等陪同下,率队到淮北、芜湖市开展2011-2015年法治安徽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检查验收工作。淮北市市长黄晓武、芜湖市市委书记高登榜、市长潘朝晖等先后陪同检查。
李建中一行先后实地查看了两市的一个县(市、区)、一个机关部门、一个企业、一所学校、一个村(社区),仔细查阅了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相关资料,发放了五类重点对象调查问卷,听取了两市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汇报。李建中对淮北、芜湖两市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淮北市在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上的“43354”(四个到位、三大特色、三大平台、五大群体、四项实践)具体举措,紧贴“六五”普法总体要求,彰显出淮北特色;芜湖市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在组织保障水平、重点对象普法、法治文化建设以及法治创建成效都有提升,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实现了较快发展。
李建中指出,执法部门良好的执法得益于成功的普法,成功的普法需要执法部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要在认真、深入做好普法工作的同时,建立严格的执法责任机制,下沉执法力量,实现一线执法扁平化、实战化,加强执法人员自身法律知识的学习提升,确保相关业务法律法规耳熟能详。对违法行为要坚持零容忍,不姑息,做到严格执法、理性执法。要突出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的普法,在巩固现有校园普法载体形式的基础上,把法治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素质教育和价值观教育的重要内容,持之以恒地抓好,不断提升青少年学法的参与度和积极性,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小手拉大手”,由学校向家庭进一步延伸。
李建中强调,一是要按照检查验收标准,对照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特别要注意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更加广泛地开展法治县(市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等法治创建工作,巩固业已取得法治建设成果,让法治建设机制更加健全、法治宣传保障更加有力、法治宣传氛围更加浓厚、法治教育效果更加明显。二是要注重不断创新载体形式,切实增强全社会对法治建设的认同感,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感染力和吸引力,增强普法实效。三是要不断总结、固化、深化工作中的经验,积极探索普法工作规律,加强保障力度,在市内创特色,在省内多出彩,为带动全省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出新的贡献,为“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良好开局奠定坚实的基础。
听取工作汇报
李建中副省长作重要讲话
视察学校普法教育和消防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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