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矿业对华塑公司实行负面清单管理
19.05.2014 14:21
本文来源: 国资委
5月15日,淮北矿业宣布对华塑公司实行特别管理(负面清单)。这是淮北矿业今年进行众多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创新管理模式的一次有益尝试。《淮北矿业对华塑公司特别管理规定(负面清单)》指出,为进一步优化淮北矿业对子公司的管控体系,根据《淮北矿业深化改革创新的意见》工作部署,淮北矿业对下属子公司华塑公司实行特别管理措施,即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根据《公司法》《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淮北矿业集团关于深化改革创新的意见》等,淮北矿业制定了对华塑公司特别管理规定(负面清单),规定了淮北矿业管控事项、华塑公司应履行职责、华塑公司禁止类事项等。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一种新的管理模式,除规定禁止不能做的事情以外都可以做,即遵循“法无禁止皆可为”和“非列入即开放”的原则,其意义在于改革淮北矿业对子公司的管理方式,不再实行传统的口对口管理,不该管的不管,不该问的不问,为华塑公司松绑加油,给自由添活力,将其作为惟一主体充分发挥作用,解放思想,放开手脚,进行自主管理,以足够的自主权和自由度搏击市场。
淮北矿业董事长、党委书记王明胜指出,对华塑公司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有利于调动华塑公司主体各方面的积极性,有利于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和职能,有利于双方关注重大事项。华塑公司对此要正确对待,实现特别管理,不是不管,也不是放任,而是基于信任。华塑公司要从严从紧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敢想敢干、勇于创新,打破常规、锐意进取,努力搞好这个试验田。(孙宪国)
本文来源: 国资委
19.05.2014 1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