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男子莫名成为“抢劫犯” 网上记录三年难消除

14.10.2014  10:36

“我从没有抢劫过别人,怎么会有两次抢劫犯罪记录呢?”淮北市相山区渠沟镇土楼行政村的王硕,三年来一直在追寻这个问题的答案。

意外:自己竟是“抢劫犯”

2011年,王硕从朋友那儿得知阜阳一煤矿正在招工。“ 虽然工作辛苦点,但收入也会高很多,想着能改善家庭生活,就去报名了。”随后,王硕按照单位要求,到所在的淮北市西区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安徽公安网上显示,有犯罪记录,于2001年、2006年各有一次抢劫。”听到这个消息,王硕顿时吓傻了。王硕回忆,2001年,他正在杭州打工;2006年,他是在老家的水泥厂上班。“ 我想知道自己到底在哪儿抢劫的、抢了谁的钱或东西,但民警说,网上没有这些信息。”

王硕说自己从来没有抢劫过,这肯定搞错了。在几次了解情况后,西区派出所给王硕出具了一份“无犯罪记录证明”:截至2011年1月11日,未发现王硕有违法犯罪记录。

拿着这份“无犯罪记录证明”,王硕成功应聘到了煤矿。“ 可很多人仍认为我真的去抢劫过,都说安徽公安网怎么会冤枉你呢!”王硕工作了四个月后,因受不了外人的指指点点而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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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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