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法援案全回访群众满意率100%[法制日报]
建设便民服务窗口 降低门槛应援尽援
淮北法援案全回访群众满意率100%[法制日报]
本报记者李光明 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3976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30件,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两千余万元……这是安徽省淮北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适时台账数据。近年来,淮北市大力强化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建设,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降低援助门槛,基本做到应援尽援,法律援助成为让党委政府放心和人民群众认可的民心工程。据统计,今年以来,淮北市对法律援助案件全部进行了回访,群众满意率达100%。
“法律援助工作是政府的一项民生工程,一头联系党和政府,一头联系人民群众。”淮北市司法局局长刘继英说,法律援助就是要让无力者有力,让困难群众成为法律援助制度的最大受益者。
就是在这样的理念指导下,淮北市司法局把便民利民作为法律援助工作追寻的目标,在服务方式上,市县两级都建立了沿街便民服务窗口,使法律援助变得触手可及;在援助范围上,不断降低和拓展援助门槛,让法援大门向所有需要援助的贫弱者敞开。
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得到法律援助,这是淮北市司法局近年来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重点。以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为重点,淮北市司法局大力推动了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建设。市、县区两级去年全面建成临街一楼的法律援助服务大厅,乡镇街道都在司法所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今年进一步对服务窗口进行改造完善,目前,市法律援助中心面积达360平方米,县区4个援助中心面积均达150平方米以上,并配备了查询、等候、私密会见、心理咨询等便民服务设施,群众可以在窗口“一站式”办结法律援助相关审批,极大方便了受援群众。
为打通法律援助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淮北市司法局在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全面启动司法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站点)建设。目前,淮北市司法局市级平台正在建设,县区、乡镇(街道)平台已经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村(社区)平台将于明年全部建成。
此外,淮北市司法局还开通了“12348”法律服务热线,每天由执业律师解答近百个法律咨询问题,让老百姓足不出户便能享受优质法律服务;开通法律援助微博,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和法律法规,为群众开辟了法律咨询新渠道;开展温馨服务,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等,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申请当场就可得到援助,对于行动不方便的群众,上门服务,将法律援助送到家门口。
今年8月9日,家住濉溪县刘桥镇的王大明被雇佣拆旧房时,房墙倒塌砸伤胸骨和肋骨,雇主付了少量医疗费后就不再支付,没钱治疗他只好提前出院在家休养。
王大明的妻子来到濉溪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中心在了解情况后当即决定予以立案援助。鉴于受援人因伤势情况行走不便,工作人员便驱车10余里,登门为他办理援助手续,43岁的王大明感激地流下眼泪。
降低门槛,扩大援助范围,让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近年来,淮北市司法局结合当地实际,相继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家庭暴力、重大疾病等与民生问题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将经济困难标准提高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把援助对象向低收入群体拓展,不断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努力做到应援尽援。
“为了让困难群众享受到更好更专业的法律援助,我们进一步优化法律援助案件结构,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得到不断提高。”刘继英说,淮北市司法局和市律协建立市级律师事务所与县、区法律援助中心对接机制,解决县、区律师资源不足问题,提高社会执业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比例。
淮北市法律援助机构还加大了侦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力度,进一步扩大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通过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公安看守所、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等法律援助工作站点职能作用,把援助之手延伸到角角落落。
“法律援助就是用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的方式开展维权服务,为困难人群提供帮助和服务。这种帮助,就是要我们付出爱,这份服务,也是在传递一种温暖。”淮北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莉说,仅有服务还不够,法援的质量更是老百姓评价法律援助工作的标尺。
为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淮北市相继制定实施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法律援助案件回访制度等规范性文件,通过一年一个载体、一年一个重点,不断提高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满意度。
稿件来源:2014年12月16日法制日报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