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进行新农合按病种付费互认制度改革

12.11.2015  17:05

  11月10日,记者从市新农合管理中心获悉,淮北市正在全省范围内首创按病种付费互认制度改革。待各地市、县合管中心与淮北市市级定点医院洽谈完成,参加新农合的患者在互认市、县住院时,将享受到按病种付费补偿待遇。

  近年来,淮北市在周边各地市居住、工作的农民越来越多,其他地市到淮北市“淘金”的农民也不少。跨地区住院看病时,参加新农合的他们,就会遇到补偿范围、价格和补偿比例不一致的情况。本着一切有利病人、一切方便病人的原则,11月6日,淮北市邀请省农合办、宿州市、亳州市、萧县、砀山县、埇桥区、涡阳县、蒙城县卫计委及合管中心负责人,以及市人民医院、淮北矿工总医院、市中医医院、市职防院的院长和医保办负责人,在淮北市召开全省市级按病种付费互认制度座谈会。会议旨在探讨参合农民在异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实施按病种付费补偿,进一步减轻我省参合农民就医负担,提高各地新农合按病种执行率,方便参合患者异地就诊报销。会议上,省农合办对淮北市新农合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对淮北市将要启动的按病种互认制度表示大力支持。各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认为,此项工作的开展,必将给医院、病人都带来实惠。通过讨论,一致同意开展全省市级按病种付费互认制度,由各地市、县合管中心与淮北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接洽谈判,按照其参合患者在淮北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平均住院费用,商定按病种付费病种范围、价格和补偿比例,最终报省农办备案。正式推行后,全省各地市、县参合农民都将能均等享受到医疗体制改革带来的便利。

  按病种付费是一种打包付费制度,由医保部门对某种疾病的医疗费用设立定额标准,医院只能按照该定额或低于该定额收取费用。患者按病种支付自付金额后,其余费用由医保部门与医院结算,一旦医疗费用超过定额标准,额外的费用由医院承担。这种模式在淮北市新农合领域推行后,由于政策设计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达到了“病人更受益、医院更积极、基金更节省”的三重效果。近年来,淮北市新农合在实现市级统筹、创新“医讯通”管理、大病保险、身份证代替IC卡和按病种付费工作等方面不断探索创新,保障水平持续提高。日前,省民生办对全省16个地市的实施新农合工作进行绩效考评,淮北市以99.5分(总分100分)的成绩,在全省排名第一。(淮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