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房产测绘面积计算新规出台 3月1日起执行
2月27日,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目前淮北市出台《淮北市房产测绘面积计算若干问题的规定》,自3月1日起执行。
为加强淮北市房产测绘管理,规范房产面积测算工作,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参照其他省市情况,结合淮北市实际,现出台了《淮北市房产测绘面积计算若干问题的规定》。新规定对梯的面积、幕墙、烟道、分摊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
商场、写字楼等室内设置的楼梯、自动扶梯按其通达的层计算层数,并相应计算建筑面积。对于室内设有自动扶梯的商场等,如需进行分层或分户建筑面积计算,必须在其出入口层留出连接扶梯与公共出入口的公共过道,在其他层留出用于扶梯回转上下的公共过道,否则该商场等只能按类似复式计算总建筑面积。装饰性幕墙不计算建筑面积;围护性幕墙有四种情况计算建筑面积。
烟道、通风井等位于建筑物主体之内的供各自然层使用,按照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设计专为某若干层使用的烟道、通风井等只计算与之相通使用层的建筑面积。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使用的无顶盖采光井不计算建筑面积。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使用的有上盖的烟道、通风井等,其地下部分应按其通过使用层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楼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可分摊共有面积确认原则:依据规划部门核准的建筑施工图,划分共有部位的使用功能和服务范围,其功能和名称以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或《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中填写的内容为主要依据。经规划部门核准备案的建筑施工图中,如有共有部位范围界限不清、未标注或未正确标注功能名称、服务范围不明确等情况时,均须由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等以书面形式共同确认。
因封闭阳台、柱廊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不同,出现房屋建筑面积累计超出规划批准建筑面积在5%以内的楼幢,申请房屋测绘成果备案时,应提交房产测绘单位和施工图设计单位共同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积差异说明;超出5%以外的楼幢,仍按原规划批准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定计算建筑面积。
据介绍,新规定自3月1日起执行,之前已办理测绘成果备案的房屋面积测算原则上按原有关规定执行,未办理备案的测绘成果,应依据本规定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