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四名干部因违纪被开除党籍

11.11.2014  10:05

  安徽广播网11月11日消息(记者:吴晶晶) 徽省纪检监察网10号通报了淮北市四名党员干部的违纪消息。

  经查,周德山在担任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刑事审判二庭庭长、刑庭庭长期间(2005年1月退休),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经淮北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周德山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

  经查,边蕴芳在担任淮北市房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期间(2011年11月退休),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经淮北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边蕴芳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

  经查,付志东在担任淮北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建筑管理科科长,市城市建设管理处副处长、处长,市城乡建设管理处处长以及市招标采购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索要、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付志东上述行为构成严重违纪违法,经淮北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付志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经查,陈锦林在担任濉溪县房管局局长、党组书记,濉溪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党组书记,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党委委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

  陈锦林上述行为构成严重违纪违法,经淮北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锦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