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出台最严秸秆禁烧新政
19.05.2014 18:53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今年“三夏”和“三秋”期间,淮北市在认真落实省政府以奖代补政策的同时,将采取更为严厉的秸秆禁烧新政。除首次实行禁烧风险保证金制度外,淮北市还将严格查处“第一把火”“第一台违规作业收割机手”“第一个违规焚烧秸秆的责任人”。
濉溪县、烈山区、相山区和杜集区在“三夏”“三秋”前,分别向市财政专户缴纳禁烧风险保证金100万元、30万元、20万元、20万元;各县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缴纳5000元。如果完成禁烧工作目标,则全额返还并等额奖励。
根据国家卫星火点通报和现场检查、巡查发现的焚烧现象及痕迹,发生淮北市“第一把火”的县区,考核中将给予一次性扣除20分的处罚,同时扣除10万元禁烧风险保证金,所在县区不得评为禁烧先进单位;“第一台违规作业收割机手”和“第一个违规焚烧秸秆的责任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的个人,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淮北市还针对机械收割环节专门制定了“三个强制”政策,即强制实施联合收割机加装秸秆粉碎专用设备、强制实施留茬高度控制在12厘米以内、强制实施秸秆离田集中堆放。同时引导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种植大户带头实施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规模以上种植大户焚烧秸秆的,将加重处罚。
据了解,淮北市划定的重点区域包括:建成区及濉溪县城周围10公里禁烧区域,合徐高速公路、泗许高速公路淮北段两侧5公里禁烧区,省道(S301、S202、S101、S303、S203、S305)及所有油库、粮库、输变电线路周边1公里。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19.05.2014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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