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即将开始
淮北市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报名即将开始。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时间为7月6日—10日,初中七年级招生报名时间为7月15日—19日。
据悉,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报名时需提交户口本、房产证、经原接种单位查验后的儿童预防接种证等相关有效材料。7月11日 25日,淮北市教育局小学入学资格复查小组对市直各小学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核,并把复核确认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8月26日—27日,各小学发放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8月30日—31日,新生报到入学,9月1日正式上课。
初中招生中,小学毕业生应于7月15日 19日持 《学籍表》《小学生素质报告册》、户口簿、房产证、父母工作单位证明等有关材料到所在学区初中报名登记;各初中于7月5日前到淮北市教育局基教科领取《简明登记表》,并成立本校的招生领导小组,认真审核学生入学资格,认真填写《简明登记表》。8月1日—14日,淮北市教育局初中入学资格复查小组对市直各初中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核,并把复核确认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8月25日前各初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8月30日—31日新生报到入学,9月1日正式上课。
在招生条件上,适龄儿童的户籍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要一致,户籍地址与房产证地址要一致,即为“两个一致”。
因特殊情况造成本市市区户口与实际居住地住宅不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按下列规定办理:尚未安置的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书、原有房卡、房产信息档案等原始证明材料,在原房产所在地入学,已经安置的在安置地所在学区入学;出生申报随父母落户在集体户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本市有固定房产的,按照房产所在地学区入学,法定监护人本市无固定房产的按户籍地入学;已入住新购房屋但暂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未迁移户口的家庭,凭购房合同、正式发票或银行提供的按揭贷款证明材料,按新购房屋所在学区入学,因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抵押房产证的,应提供市房管局综合档案室出具的抵押证明材料及房产信息档案材料;人为挂户的适龄儿童,在其法定监护人原户籍、房产所在地入学;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在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确认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以法定监护人户口、房卡地址为准。
同时,对出生报入并随其父母一同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处的适龄儿童,能提供房产证或固定住所证明,经学校核实、公示无异议,视为符合“两个一致”的原则要求;居住公房未参加房改和自建住房未能办理房产证、且在本市无其他住房的住户子女就学,经学校核实、公示无异议,视为符合“两个一致”的原则要求;在本市无固定房产的孤儿按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
此外,根据“市、县城区学校择校生比例控制在招生总额5%以内”的原则,以下群体择校的条件和程序为:在淮固定资产投资一亿元以上的外商投资者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由淮北市招商局出具证明材料,淮北市教育局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就近入读学校,并在教育网上予以公示;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和烈士子女,按照教育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执行,并在教育网上予以公示;其他符合上级政策条件要求照顾入学的,按照政策执行,并在网上予以公示。
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要与公办学校同时进行,并按要求按时上报学籍。同时,为确保学籍号作为学生学籍管理的终身识别号,每个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把毕业班学生的学籍表打印、盖章,分发给每个毕业生,每个毕业生须把学籍表交给新的就读学校。(刘文竹 特约通讯员:于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