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中小学招生在阳光下进行

20.07.2015  11:51

2015年,淮北市中小学招生工作已拉开帷幕。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阳光透明和公平均等的就学机制,净化招生环境,淮北市着力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确保符合入学条件的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顺利入学,让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淮北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招生严格实行“免试、就近、划片”的原则,并实施招生信息公开。淮北市要求招生前把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等信息通过当地媒体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并要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招生结束后,各学校还要把招生结果(包括学生姓名、户籍和家庭住址)在网络媒体和学校公示栏及时向社会和家长公告。与此同时,淮北市教育局将组织小学入学资格复查小组和初中入学资格复查小组对所属学校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核,并把复核确认的学生名单在淮北教育局网上公示。

在巩固前两年规范招生成果的基础上,今年淮北市制定出更加严格的招生政策,又取消了淮北二中和西园初中“特长生”的招生。淮北市教育局要求对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要严格实行“十不准”。不得违反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划片”的入学原则招收新生;不得拒绝本入学区域适龄少年儿童入学;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和招生范围;不得采取入学考试或者测试等任何形式选拔学生;不得提前招生;不得招收跨学区借读学生;学校要均衡分班,不得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不得突破班额限制;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者自立名目另行收费;公办学校不得与民办学校联合办学、举办“校中校”或以公办学校的无形资产参与民办学校办学等。

淮北市把80%的省示范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全市每一所初中。《淮北市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意见》中规定,从今年起,在学籍所在初中校实际就读满三年的考生,高中录取时方可享受该校省示范高中定向生录取资格。划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线,低于500分的考生要选择职业学校就读。

在规范公办学校招生行为的同时,淮北市还大力扶持规范民办学校,促进民办学校办出特色,提高水平。

此外,淮北市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城市低保家庭子女的入学也进行了明确规定。在本市没有购买住房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的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以及儿童、少年身份证明和经原接种单位查验后的儿童预防接种证等相关有效材料,按照《相山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学校学区划分》中规定,向相关学校提出就学申请,学校应予以妥善安排。

淮北市教育局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的有关纪律要求,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有偿招生的单位和个人,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同时要进一步增强招生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对群众反映的子女上学、升学问题要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及时处理,不推诿,不扯皮。要坚持招生原则,维护教育形象,自觉排除干扰,勤政廉政,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把服务群众与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庄伟俊 特约通讯员:于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