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中院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安徽法院网讯 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精致淮北”、“平安淮北”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立足审判实际,积极参与综治。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依法惩治刑事犯罪,保障社会安定有序;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积极化解民商纠纷,推动经济健康发展。注重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行政争议,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健全执行工作机制,着力解决执行难题,不断为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制度保障。
延伸审判效果,构建综治体系。坚持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融入审判工作之中,延伸、拓宽审判职能,提升办案效果,努力维护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着力解决合理信访诉求,依法保障当事人的申诉权利。创新传统民事案件调解方法,灵活运用换位启发、亲情感化等方法,妥善化解家庭矛盾、合同纠纷;积极构建巡回审判、诉调对接、普法教育“三位一体”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探索第三方调解方法,邀请商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商事案件调解。
强化工作创新,丰富综治方法手段。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推动基层法院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审判管理系统升级、网上诉讼综合服务等平台建设,改善基层办案条件;推进审判管理改革,完善通报、评查、督查、公开和考核制度,形成“横到边、竖到沿、无缝隙”的质效监督体系;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全面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努力让司法公正“看得见”、司法效率“能感受”、司法裁判“被认同”。
采取有效措施,营造和谐社会氛围。积极堵塞社会治理漏洞,及时召开食品安全、交通事故、民间借贷等案件新闻发布会,通报典型案例,发布风险提示,引导公众行为,减少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积极参与社会服务,多次到村帮扶,指导党建、村集体发展等工作,组织法官走进工厂、矿区、学校、社区、企业开展普法宣传,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