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一西点店消费“谢绝现金” 律师:是一种违法行为

24.10.2016  16:07

近日,淮北市某网友反映,在淮海路一家西点店用餐时,遇到商家拒收现金的情况。殊不知这是一种违法行为。

前不久,该网友在淮海路一西点店购买几个面包时,营业员却告知他,可以用支付宝或 微信 进行支付,不收取现金。对此,该网友很是诧异,要是没有支付宝、微信之类的,商家就不提供服务了吗?老年人要是来了,只会现金付款的,就不卖了吗?而对此,营业员没有明确回复。

该商家“谢绝现金”的行为是否违法?近日记者咨询了某律师事务所袁律师,袁律师明确表示:“谢绝现金”的做法属于拒收人民币情形,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中国人民 银行 法》《人民币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另外,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来看,涉事面馆拒收现金的行为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相关权利。

“人民币是国家的一种象征,是被法律明确保护的,所以众商家不要以一时便利而违反条例。”袁律师表示。

记者朱冬实习生陈晨

原标题: 淮北一西点店消费“谢绝现金”是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