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一派出所所长教逃犯如何“钻空子”逃避制裁

19.09.2014  18:59

身为派出所长,遇到受害人和凶手都找自己要求关照时,竟将刑事案件直接变为一般治安案件处理。不仅如此,其还指导身为逃犯的凶手如何逃脱法网。东窗事发后,竟联手民警篡改卷宗,妄图蒙混过关。日前,这名派出所长等来了淮北市中院的终审判决,获刑2年缓刑3年。

案发

即将过年饭店老板被捅成重伤

2010年2月9日,农历腊月二十六,离春节还有4天时间。当日下午14时许,一阵打斗声让淮北 火车 站广场骚动起来。由于餐费价格问题,车站广场一餐饮店老板任某当场被几名食客持刀捅到在地。

淮北矿工总医院医生吴某表示:“任某当时已形成血气胸、引流积血约1000ml,左下肺有2cm的破口,漏气伴出血,已伤及内脏,任某的伤应属重伤。

我把任某送到矿工医院,并让人帮其打110报警。后东区派出所民警李某东(已判刑)等人找我了解情况,我告诉李某东凶手的体貌特征,这几人经常住在丽人坊美容院,其中一人叫李某路。”任某的妻子胡某表示,“案发次日,我们要求公安机关抓人,李某东说抓人要做法医鉴定,并给我出了一份手续,带着我递交了法医鉴定申请书。两三天后,法医对任某进行拍照,测量伤口长度。后我经常去催要鉴定结论,也常去催李某东抓人,但鉴定结果却一直没出来。

对于胡某的疑惑,淮北市公安局法医刘某和吕某某也同样一头雾水。“当年3月3日,委托人申请中止了鉴定。”刘某表示,“不知委托人为何中止鉴定?

当年3月3日,办案民警李某东送来中止鉴定的书面申请,经领导同意后即中止了该项鉴定,后将有关材料存档。”吕某某表示,“我和刘某均判断任某的伤情至少是轻伤,是否构成重伤不敢确定。不清楚办案单位为何提出中止鉴定申请。

调解

不做法医鉴定警察反当“和事佬

2010年2月24日上午,任某从医院出院回家。出院诊断为全身多处刀砍伤、左侧血气胸、左食指、中指屈肌腱断裂。

直到我出院,法医鉴定结果也没出来,后来打听到我的伤情为重伤,但李某东口头告诉我为轻伤,李某路等人已作了治安处罚。”任某向办案机关表示,“就在这个时候,在市公安局打黑支队当司机的老乡张某作为中间人来跟我谈调解的事情”。

在任某住院期间,我不止一次向他们提供嫌疑人的隐藏地点。李某东说没有法医鉴定没法抓人。期间,张某多次找任某调解,调解的前提是中止法医鉴定,撤销案件,不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我们不答应调解也没什么办法,他们既不去抓人,也不出鉴定结果。觉得案件没有希望了,我们才被迫答应了调解。”任某说。

任某的妻子胡某向办案机关表示:“2010年3月3日,张某打电话约其到李某东办公室进行调解,由李某东主持,参加人有我和张某、陈某、小邱。调解的内容是赔偿15万元、申请中止法医鉴定、撤销案件,不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李某东拿出一张事先打印好的调解协议书让我签字。李某东又让我写了撤案申请、收条、中止法医鉴定申请书。撤销案件申请是李某东口述我写的。在写完材料后,对方给我15万元赔偿金。

结案

厚此薄彼”将刑案化为治安案件

提及任某被伤害一案,淮北当地不少知情人士表示,淮北市公安局东区派出所所长宋某某在此案的运作上是“厚此薄彼”。

据淮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贾某证言显示,受害人任某系其妹夫。案发当日,他听说任某被打伤,赶到矿工医院时,任某正在抢救。之后他打电话给东区派出所所长宋某某,教导员岳某及李某群,请他们处理时关照一下。“之后我就没再过问此事,后来听任某说案件调解好了,对方赔了15万元。

与对待贾某的关照电话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处理该案时,在淮北市公安局烈山分局工作的邱某礼(已判刑)也同时找到了宋某某,宋则不遗余力地为凶手开脱。

案发当日,李某东在案发当日将案情如实向宋某某汇报,经宋某某同意,李某东将该案作为刑事案件办理并填写了《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次日则委托鉴定机构对任某伤情进行鉴定。就在任某伤情即将鉴定时,邱某礼找到宋某某。要求李某东、宋某某帮忙消化掉该案,从轻处理李某路、蒋某龙等人。

当年3月3日,任某一方接受了15万元的伤害赔偿,并在李某东事先打印好的调解协议书上签字。李某东故意在调解协议书上将已经确定的几名犯罪嫌疑人表述为“几名不明身份的男青年”,并让与本案无关人员陈某代表犯罪嫌疑人一方,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

调解协议签订后,李某东又当场要求任某的妻子胡某代表任某按其口述的内容写一份撤案申请、一份终止任某法医鉴定的申请。最终,该案被以治安案件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