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初见成效

28.12.2015  15:33
 

  安徽法院网讯  涡阳县人民法院从12月开始,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重点针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十大类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力量,用足用全执行措施,对涉民生案件进行一次专项执行,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目前已依法拘留3人,执结涉民生案件23件,取得了一定成效。

  该院院长梁德友要求执行干警热情服务、文明办案、廉洁执行。对涉民生执行案件,要充分考虑老百姓的实际困难,快速优先执行。针对春节前后高消费活动集中,加强与公安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利用罚款、拘留、限高消费等多种措施,将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其与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方式有机结合,及时掌握失信被执行人的行踪。结合案件情况,积极开展执行救助工作,为促进民生问题的解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确保人民群众过上平安、祥和的传统佳节。

  在专项执行活动中,了解到申请人车新房申请执行马某某、马某、陶某、王某某提供劳务者责任纠纷一案,这个案件是一信访案件。申请人车新房一直瘫痪在床,家里本来就不富裕,在医院治疗时,被执行人虽然先期支付了部分医疗费,但申请人是个年近70的单身汉,身边无儿也无女,为了申请人的后期治疗和护理,家里负债累累,没有钱找人护理;一个年近90的老母亲每天为其做饭喂饭,还要照料申请人的起居。申请的亲友作为代理人去信访,找到了法院的领导,此时涡阳法院执行查控系统已经开通,接访的副院长凡华当机安排执行局将此案恢复执行。恢复执行后由执行局负责人范勇主办。通过执行查控系统查控,不几天就收到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的反馈信息,发现被执行人王某某银行的存款2万元,被执行人陶某的银行存款9000元。并及时依法划拨,将执行款送到申请人的家中。后经查被执行人王某某的银行存款账户是工资账户,原来被执行王某某是公路部门的一个聘用人员。但其工资账户被查封后,其又申请从单位财务部门直接领取工资。了解这一情况后,合议庭立即合议,在依法对被执行人作出罚款5000元决定的同时,依法裁定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每月1060元,给其留有800元生活费,由其聘用单位协助执行。在这同时,法院还依法决定对其他三个被执行人依法拘留15天。2015年12月16日,被执行人王某某在法院执行措施的威慑下,主动来到法院找到执行局要求和解,并全部履行了其剩余的执行款项。目前,此案已经被列入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的重点,将专程去被执行人打工的外地执行拘留。

  2015年12月18日,申请人为表达对人民法院依法执行的感谢,特委托代理人为法院执行局送了一面锦旗,上书:“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惩戒失信保障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