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司法局全面提升教育矫正质量

23.03.2015  21:33

 

一是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对在矫正期内有稳定工作的社区矫正人员,在开展集中教育时提前通知,将学习时间安排在上班前或下班后,消除矫正人员抵触情绪,保证参学率;对思想上有波动或家庭出现变故的矫正人员,及时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了解掌握思想动态,有的放矢实施教育帮扶。二是教育内容与方式跟矫正人员的犯罪性质、年龄状况相适应。对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通过组织观看法制电教片、学习先进人物事迹等方式,引导其学法、守法,真心实意地接受改造。三是经常性教育与敏感期教育相结合。在定期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学习法律法规的同时,注重节假日、重大事件等敏感时期的强化教育,确保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亳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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