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129号令)宣贯会的通知

23.06.2014  15:26

各单位:

为规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建立公平竞争的消防技术服务市场秩序,促进提高消防技术服务质量,公安部发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规定》的宣贯工作,大力鼓励和发展我省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根据工作安排,总队决定举行《规定》宣贯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4年6月26日至6月27日

二、培训地点:

悦家汇豪酒店,合肥市滨湖新区福州路与玉龙路交叉口。

三、培训人员:

拟申请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资质或消防安全评估资质的派一名法定代表人和一名技术负责人参加,总数不超过两名;拟申请灭火器维修资质的派一名法定代表人参加,总数不超过一名。

四、培训内容

学习《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部署过渡时期如何贯彻《规定》的相关办法,学习《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等规定。

五、要求

1、参会人员于6月26日上午8:30—12:00至悦家汇豪酒店一楼大厅报到。

2、会议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人:马云飞,赵华琳,联系电话:15256970016;15256990746;悦家汇豪酒店,联系电话:0551-66180666。

 

附件:1. 参会人员统计表

 

安徽省公安消防总队

201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