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消费者委员会招募消费维权志愿者

15.03.2016  02:01

  为深入贯彻“新消费·我做主”消费维权年主题精神,广泛吸纳热心消费维权公益事业的消费者加入维权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完善我省消费维权志愿服务体系,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现向社会公开招募消费维权志愿者。

  一、维权志愿者条件:(1)居住在安徽省境内,18-6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较高的政治文化素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不谋私利,服从消费者委员会指导;(2)为人正派,热心消费维权公益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乐于为消费者服务,并有时间和精力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

  二、维权志愿者公益职责:(1)积极参与消保委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的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活动,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2)主动加强与省消保委的沟通联系,积极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3)根据省消保委工作安排,收集或整理相关消费维权信息和资料,及时反馈情况;(4)应邀参与省消保委开展的消费教育、消费体验、调查评议以及其他社会监督工作。

  三、维权志愿者聘期:经消费者自愿报名申请、消保委审定后,发给聘书。聘期为两年,可连聘连任。

  四、报名方式及数量:申请者登录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官网(http://www.ah315.cn/),了解消费维权志愿者的征集信息及《安徽省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管理办法》,按要求下载申请表,填报相关信息后以邮件或信函的方式反馈省消保委。本次招募名额为100名。

  五、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4月30日。

  报名咨询电话:0551-64675115。

  邮箱:[email protected]

  寄信地址:合肥市宁国路112号工商大厦,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信封上请注:志愿者)

来源: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