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暨土地流转工作现场会强调全程做好档案服务工作

31.03.2015  17:35
      3月25日,市农委在省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县黟县组织召开了全市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暨土地流转工作现场会,参加会议的有各区县政府分管领导、农委、确权组的代表,还有试点县、乡镇、村代表、市信访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国土局、市法制办、市妇联和市档案局代表60余人。与会代表参观了试点工作基本完成的黟县横岗村示范点和碧阳镇确权组工作流程,召开了现场会。         黄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吴文达全程参加并在会上作重要讲话。他指出,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农委的有关规定协调配合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和土地流转工作。要求农业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做好牵头工作,财政部门做好专项经费的安排与使用,国土部门要做好技术支持,林业部门要配合做好相关确权勘界工作,法制部门要做好法制服务,妇联要做好妇女儿童土地确权工作中的权益保护工作,档案部门要指导做好相关文件资料收集归档工作。         吴副市长在现场会上就档案工作多次强调指出,档案工作事关我市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和土地流转工作的牢固基础,事关村民的权益保障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好档案工作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吴副市长要求,一是在摸底阶段要充分依靠一轮、二轮承包底册,摸清底数,档案缺失的要到档案馆查清楚。二是在颁证阶段要核对清楚,保证整个流程中档案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三是在验收阶段,要先行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和规范整理工作,为全面验收做好准备,并为今后确权登记成果运用提供必不可少的依据,对测绘工作数据录入要认真审查核对,要组织“回头看”。四是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和措施,规范档案管理,促进乡镇、村、农户三级都要注重档案管理工作,高效便捷地利用好确权登记成果。市农委王武主任在总结会议时也对档案工作提出了要求。         黄山市档案局将根据现场会的要求,结合省农委、省档案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农经〔2014〕208号)要求,及时提出《黄山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档案工作意见》,服务于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与流转工作。(胡排富)         (黄山市档案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