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轮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绩效评估顺利完成

24.08.2015  12:37

  新安江作为首个国家层面的跨省界生态补偿机制试点流域,截止2014年底,首轮三年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流域水环境治理稳中趋好,试点资金项目稳步推进,一批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为系统、客观、准确地总结试点工作的实施成效和经验,加快推进新一轮试点工作有序开展,提出完善我国跨省界水环境补偿机制的政策建议,财政部和环保部委托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对三年试点工作进行系统评估。评估工作自启动以来历时半年多,技术组多次实地勘察新安江水文水质、走访相关部门、收集掌握数据资料,开展较为深入的研究工作,评估工作进展顺利并于日前形成了评估报告。
  评估主要从环境、经济、社会三方面入手,采用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在定量分析方面,评估了试点目标及任务完成情况、水质多年变化情况、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情况、资金拨付及投入情况等内容。同时,还采用流域模型模拟、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开展流域面源污染负荷量计算,初步建立了水质改善与治污项目的关联性,模拟分析项目治理效率以及资金投向,通过自动遥感分类工具和土地自动演化分类算法,实现多年土地利用格局变化分析,多角度分析补偿实施前后生态环境变化情况。定性分析方面,总结了试点实施过程中两省水环境保护机制建设的主要做法和经验,评估了试点产生的生态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了试点目前有待解决的一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