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指南
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办理生育服务手续应具备哪些条件?申请再生育由谁审批?
拟在现居住地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婚迁夫妻或跨省流动人口夫妻,只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可由现居住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按照现居住地有关规定办理生育服务证件:
男方为现居住地的户籍人口,女方因婚姻事实迁入现居住地或所生子女可随父落户的;
夫妻双方在现居住地共同居住一年以上,有稳定的职业和住所,且具有常住倾向的;
流动人口申请再生育的,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依照有关规定审批、办理。
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如何获取免费避孕药具和接受生殖健康/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如需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宣传品、免费避孕药具,可到用工单位或现居住地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或社区居(村)委会领取。
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如需进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女性的孕(环)情及其它妇科病的检查,应到现居住地区、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接受服务。
国家为公民提供的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有哪些?
(1)避孕药具
(2)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
(3)绝育手术
(4)人工终止妊娠术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相关医学检查
(6)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诊治
户籍地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应为流动人口提供哪些服务?
(1)免费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提供多种形式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3)开展性及生殖健康、避孕节育等咨询指导服务;
(4)帮助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家庭,解决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实际困难,并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优惠政策。
现居住地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应为流动人口提供哪些服务?
(1)开展形式多样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殖健康/计划生育、艾滋病防治等宣传和咨询服务,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2)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妇女提供避孕节育、生殖保健服务,定期开展生殖健康/计划生育检查;
(3)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指导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组织提供特色服务。
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如何参加孕环情检查?
流动已婚育龄妇女中的孕环检对象,应定期到现居住地指定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或医疗机构参加孕环检。
流动人口如何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成年流动人口外出务工和经商前,应到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程序为:
(1)携带身份证、两张近期本人照片、《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到乡(镇、街道)计生办办理《婚育证明》。
(2)《婚育证明》免费发放。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查验:
流动人口到达现居住地后,应在15日内到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交验《婚育证明》。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变更:
《婚育证明》有效期为3年。如果在外出期间,婚姻、生育、节育情况发生变动,应自变动之日起3个月内到其户籍所在地办理《婚育证明》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