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法院回访当事人 司法关爱暖人心
安徽法院网讯 10月25日,泾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再次来到榔桥镇西阳村周某某家,对其进行回访。早在6月16日,该院曾上门对其一起案件进行司法确认,并为周某某开辟诉讼绿色通道,上门为其授权委托、立案手续。
2015年8月,周某某与胡某某、王某某相约去山里采摘梨子,采摘过程中周某某不慎从梨树上跌落。后经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诊断,周某某胸髓损伤伴截瘫、双侧肋骨骨折,致使丧失自理能力,完全依赖于他人照顾。周某某上有一位80多岁的老母亲,两个兄弟智力欠佳,家庭的重担都落在他一人肩上。这一变故给这个本不轻松的家庭又一致命打击,虽然辛苦但生活还得继续。经榔桥镇司法所调解,周某某与胡某某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周某某获10万元赔偿款。法院了解到周某某下肢瘫痪行动不便,遂上门为其立案进行司法确认。
“你们来了我们太高兴了,没想到过了这么久,法官还这么惦记我们一家人,亲自上门了解我们家的生活状况,”周某某妻子激动地说道。立案法官来到床前,周某某坚持让妻子扶自己坐起来。“这次登门,一来是想看看你的身体可好些了,二来想了解下,上次司法确认之后,你们可还有什么困难,”立案法官说道。
周某某情绪十分激动,抹着眼泪说:“除了感激我不知道还能说些什么,法官知道我行动不便已经上门来立案了,现在又来回访,给予关心,我很感动。我和胡某某本是亲戚,经过这件事以为会影响感情,没想到经过法院帮助,案件得以完美解决,我们都很满意。”周某某妻子私下向法官透露道,周某某身体痛起来,情绪很低落,甚至经常说还不如死了算了。法官了解后,与周某某深入谈心,鼓励他积极面对生活。周某某听后很是欣慰。
“事发这么久,终于看到了丈夫久违的笑容,感谢法官们的关心和帮助,我们以后都会坚强的活着”,周某某妻子不停的抹着泪说道。听到这句话,法官脸上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