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法院上门立案 司法关爱暖人心

22.06.2016  04:58
 

  安徽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践行司法为民,方便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6月16日上午,泾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主任柳莹来到榔桥镇西阳村,为该镇司法所协调的一起案件进行司法确认。

  2015年8月,周某某与胡某某、王某某相约去山里采摘梨子,采摘过程中周某某不慎从梨树上跌落。后经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诊断,周某某胸髓损伤伴截瘫、双侧肋骨骨折,致使丧失自理能力,完全依赖于他人照顾。现周某某与胡某某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胡某某给付周某某10万元,并要求进行司法确认。

  考虑到周某某目前行动不便的现状,该院诉讼服务中心决定上门立案。在榔桥司法所工作人员带领下,柳法官一行来到周某某家中,详细听取了他发生意外的情况和目前的家庭、身体状况,大家对周某某的不幸遭遇感到惋惜,希望他重拾生活信心,保重身体,乐观面对当下生活。随后,法官向他解释了司法确认的法律意义,并为其办理了授权委托、立案手续。

  近年来,泾县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专门为残疾人、孤寡老人、重症病人、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方便诉讼,受到广大群众一致好评。